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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检察院查办扶贫领域贪贿案24件48人

2016-12-22 15:31:34 来源:河北法制报

    自今年集中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办案活动开展以来,邢台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贪贿犯罪案件24件48人,其中乡镇科级干部15人、农村两委干部21人,专项工作成效明显。

    专项工作中,邢台市检察院反贪局主动与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联系,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扶贫资金项目的发放标准与流程,及时制定印发专项活动方案,明确10个贫困县基层检察院重点围绕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盯紧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其他基层检察院重点围绕12类50多种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自明确一至两个重点领域作为主攻方向,深入突破。由于前期调研深入,方案具体务实,对推进专项办案活动起到了应有的指导作用,全市反贪部门陆续查办了新河县人大代表付某某贪污肉牛养殖扶贫资金60万元案、南宫市拆迁办工作人员蒋某某贪污拆迁补偿款50万元案,在当地引起了较大震动。

    为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邢台市检察院反贪局建立专门台账,对收到的惠民扶贫领域举报材料和来信分类登记,逐件审查评估,对有价值的线索,采用信函督办、挂牌督办、专人督办等方式,指导基层检察院进行初查,提高线索利用率和初查成案率。同时,专门设立三个督导组分片包干加强动态指导,对干扰多、阻力大、查办确有困难的案件,采取交办、提办、参办、督办或者指定异地管辖等方式,促进案件顺利办理。今年以来,在邢台市检察院反贪局直接参与支持下,共成功突破案件3件10人。

    邢台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讲究策略,注重深挖,提升专项工作办案质量。临城县检察院在查办黑城乡南白鹅井村支部书记李某某贪污退耕还林款30万元案中,办案人员在初查后期故意打草惊蛇,然后根据其与部分村干部和村民联络频繁这一异常行为,逐人调查证实嫌疑人确为串证串供,案件从而顺利突破。南和县检察院通过调取已结案件案卷,对相关扶贫村进行重点筛选,发现郝桥镇大林村在申报扶贫款环节存在疑点,成功立查该村党支部书记胡某某贪污扶贫款案,随后通过滚动深挖,又查办了河郭乡瓦固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贪污征地补偿款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在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邢台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着眼民情民意,对矛盾尖锐、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充分评估办案风险,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或者激化矛盾;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于举报线索初查后发现证据不足不足以立案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因符合取保候审规定而被取保的案件,及时向群众晓之法理和情理,摆出事实和调查结果让群众信服,消除群体性上访隐患,努力维护农村稳定。

 

责任编辑:赵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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