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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河道发现神秘碎尸块 牵出两起惊天命案

2017-01-05 15:50:48 来源:石家庄广播电视台

2016年4月24号,省会某河道内发现数块碎尸,现场触目惊心,经过警方历时八个月的不懈努力,案件终于告破!

2016年4月24号,长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北部某河道内惊现数块碎尸,警方迅速赶到了现场。四月份的季节,河道内虽然有水,但河水并不深,河边的植被也比较茂密,民警介绍说,最先发现尸块并报警的是河心岛上正在工作的养护工人。现在距离案发已经有八个月的时间了,虽然河道里已经干涸,但是办案民警对于当时触目惊心的打捞现场,依然记忆犹新。

西兆通刑侦中队民警 赵显振:那是个小码头,他在那下船的时候发现东边一点有肉块,后来看就是胸部。他看着像个人,吓坏了,就报警了。在这个位置是两条胳膊,头,半截腿,那个地方发现了胸腔、乳房,那个岛的地方发现了臀部和腹腔,然后那个地方发现了部分内脏。法医验尸,拼,发现还不全,差了一条大腿还有半截腿,尸体不全。

经法医鉴定,死者为年龄在45周岁左右的中年女性,尸体被分解成多块,且部分组织残缺。是谁这么嚣张胆敢杀人碎尸?他又是什么时候将尸块抛入河中的呢?

警方介绍,有一个正定的同志,在21号中午,在相关的水域发现尸块,但当时不确定是人体的某些器官,所以也没有选择报警。通过对他的走访,就确定了抛尸的时间是在4月21号中午一点多左右。目击者称,当天应该是阴历三月十五,自己中午十二点从家里出来,骑着电动自行车到岔河那块,顺着河北岸走到了河南岸。自西往东走的时候看见一辆黑色的轿车,后备箱开着,有一个男的提着一个黑塑料袋装着东西往河里倒,自己以为是在放生。目击者称,自己在闲暇时喜欢在河边捕鱼,看见有人放生也是常事,本想着等眼前这人走了自己又能收获一笔,可没想到,待男子走后,自己上观景台往水里一看,水里净是肉,当时也没多想是什么肉。

河道惊现碎尸,确定尸源便成为侦破案件的关键。为了确定死者身份,专案组调取以抛尸现场为中心周边辐射5公里范围内的监控视频录像1000余个小时,对出入现场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进行排查,并且开展大面积调查走访,但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随后警方又对全市、甚至全省走失的人员逐一进行走访,看能不能确定死者身份,结果历时八个月,也没有确定死者的真实身份。无法确定死者身份,接下来的侦破工作便无法展开,这可急坏了专案组民警,正在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

警方介绍,11月28号的时候,接到群众报警,其姐姐王红和其外甥王明与家里失去联系,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王红(化名)的妹妹介绍称,姐姐王红没有固定工作,处于离异状态,平常喜欢炒股,而且在股市上获得了不小的收益。外甥王明(化名)是姐姐唯一的孩子,今年23岁,也没有固定工作,曾经开过一个面包房。这母子俩已有半年的时间没和家里人联系,而且没有任何音讯,警方立即对两人的失踪立案侦查,经过调查,警方发现王红名下有一辆轿车,在6月7号的时候卖给了另外一个人,随后警方又对银行信息进行核查,发现在5月27号和5月31号分别有两笔大额资金流出。

经专案组核实,王红所持高达180万元的股票被人分批转走。钱被转走,车被出售,人也杳无音讯,不好的预感一下子袭上了办案民警的心头。民警立刻来到王红住所进行了仔细的勘查,现场虽已被清理过,但门前和厕所残留的丝丝血迹,似乎在印证着一个不祥的事实。随后长安分局刑警大队迅速上报市局,经过技术部门对王某居所的勘查,经DNA比对,确定被肢解、抛到河里的应该就是王红。至此,死者身份终于得到确认,警方立刻对王红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经警方多方努力,确认出售王红轿车的人与转走王红巨额财产的人为同一人,因此,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016年12月13日晚,嫌疑人董某被抓捕归案。董某被捕时很平静,好像在等待他必经的过程,但是当真正被拷上手铐、坐在审讯室里时,董某开始为自己开脱。

长安分局刑警中队大案中队中队长周海亮:他来了就说,他和死者认识一年多,两人属于姘客关系。对王红一些情况都非常了解,包括生活上,包括股票、做生意,包括家庭关系,说的都和我们掌握的差不多。然后关键的,他以什么来支开我们的视线,他一直和我们强调,死者和他儿子的关系搞得非常不好。嫌疑人董某说,他不知道死者王红去哪儿,要想知道去哪儿,除非去问他儿子王明。

采访中,董某一直在强调死者与儿子的关系不融洽,似乎是在暗示什么,可就在民警进一步调查后却牵出了一起案中之案。按照嫌疑人董某的说法,王红和其子王明一直在为是否购置一辆路虎而闹别扭。儿子要买,母亲不同意,矛盾不断激化。那么受害人王红到底是因为什么被害呢?破案的关键似乎又转向了寻找其子王明。警方通过侦查,找王红儿子的朋友、关系人来了解,发现王明最后一次见王红也是在四月底,后来到现在七个多月一次有没见过。

嫌疑人董某一直在避重就轻,生拉硬拽往死者王红及其儿子的关系上说事儿,否认与王红之死有关联。随后,专案组将80万转账记录、王红车辆被董某出售等等铁一般的证据摆在董某面前,董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他承认2016年4月20日,在死者王红家,因几句言语冲突,董某对王红下了毒手。

长安分局刑警中队大案中队中队长周海亮:据我们审讯,董某交待,他和死者王某某是一年多的姘靠关系,俩人准备结婚,年龄都是四十多岁。死者王红比他大三岁,比他有钱。那天在王红家吃完晚饭,说到管理孩子,母子关系、父子关系怎么保持,因为这儿,发生纠纷,后来死者王红说了两句有伤嫌疑人董某人格的话,他作为男人觉得伤他自尊了,一怒之下,拿起菜刀,一刀直接砍向王红动脉,当场把受害人王红砍死了。

王红当场死亡,为毁尸灭迹,犯罪嫌疑人董某在王红住所的卫生间里用菜刀将其肢解,并于第二天中午将尸块抛入河中,由于有人经过,董某中途停止了抛尸行为,在杀死王红的第三天早上,驾驶着王红的轿车,带着剩余尸块,来到省会西部某座山脚下,进行了掩埋。获悉具体情况后,警方迅速赶到了董某供述的埋尸地点。通过董某的指认,警方开始了挖掘工作,尸块埋得并不深,很快,一个黑色塑料袋出现在专案组民警的视线之中。刑侦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之后,死者王红其他部分遗骸终于暴露出来。至此,嫌疑人董某杀害并肢解王红的滔天罪行昭然若揭。然而,就在王红被害的案件侦破的同时,警方对其子王明的下落也展开了追查,事情的真相同样令人气愤而且惋惜。

据犯罪嫌疑人董某供述,他和嫌疑人刘某多年前因做生意结识,他知道刘某经济条件并不好,所以于2016年4月24号联系远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务工的刘某,以平分王明家财为由,令刘某帮助自己杀害王明,以绝后患。获悉这一重大线索,警方迅速前往连云港将刘某抓捕归案。嫌疑人刘某被抓捕归案后,面对各种证据,很快交代了与嫌疑人董某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在王明居所将王明杀害的事实。

长安分局刑警中队大案中队中队长周海亮:他们两个人计划好,是由刘某假装收旧货的,到受害人王明家,以收旧蛋糕机的名义打开门,然后两人一块儿进去,用受害人王明家的一根电线直接将王明勒死,将尸体藏匿于王明住处的包箱床内。

将王明勒死后,当天晚上,两名犯罪嫌疑人又回到被害者王明家。残忍的一幕再次发生,两人将王明尸体从床箱内抬出后,将其肢解。为了死无对证,让王明彻底消失,2016年4月27日凌晨,两人驾车将王明尸块掩埋在元氏县某村村南。经过长时间的挖掘,当天晚上,王明的尸块全部被找到,与此同时,据董某的供述,被他转走的原属于死者王红的一百八十万,其中三十万被自己购买了一辆奥迪车,因为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自己把剩下的一百五十万巨款放在了一处连门都没有上锁的小房里。小房里的纸箱被打开后,满满一箱的现金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不知道董某在用这些钱时,心里是怎样的滋味。这一纸箱的现金,沉甸甸地指向了董某杀害并肢解王红的犯罪事实。至此,被害人王红、王明的尸块已全部找到,涉案财产也已追回,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刘某供述,刘某参与杀害王明回到连云港务工之后,董某只打给他几万块钱,这几万块就“买”了一条年仅二十三岁的年轻生命。可笑、荒唐、愚蠢、可悲。一切借口都不能成为伤害他人性命的理由,任何欲望都不能建立在鲜血和性命之上,犯罪嫌疑人董某、刘某的行为使两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使一个家庭承受了撕心裂肺的伤痛,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他们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赵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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