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今,廊坊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20件,判处31人;二审案件4件,判处4人。
河北新闻网讯(董永水、胡园园、郝军生)1月11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工作的情况。2016年至今,廊坊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20件,判处31人;二审案件4件,判处4人。
据了解,廊坊中院于2016年7月正式组建民四庭,全面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对涉环境保护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模式,进行归口管理、集中管辖。并于2016年12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意见》,为廊坊两级法院审理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提供明确、具体的指导依据。
廊坊中院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杨帆表示:“下一步,廊坊中院将加大涉环境资源案件调研的深度及广度。通过调研成果的运用,指导环境资源的审判实践。继续以司法公开为抓手,大力提升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推动全民参与环境资源保护。同时加大审判人员的培训力度,打造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