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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院依法打击乳业“李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7-01-20 14:55:46 来源:河北新闻网

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开啡尔”牌风味发酵乳 资料图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文斌)说起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乐宝公司)的“开啡尔”牌风味发酵乳可谓是家喻户晓的品牌,而从去年开始,一个在产品包装、装潢等与“开啡尔”极为相似的某品牌发酵乳成了乳品市场的“搅局者”。这个乳品市场上的“李鬼”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形象而且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原来,自2016年开始,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由石家庄某公司生产、加工、销售的某品牌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发酵乳,该品牌产品的包装、装潢与君乐宝公司的“开啡尔”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发酵乳极为相似,视觉上基本无差别,造成与君乐宝公司知名商品混淆,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来源于君乐宝公司,其行为属于“傍名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对君乐宝公司产品的仿冒,严重损害了君乐宝公司的合法权利和企业形象,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

君乐宝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院法官从立案、送达、调解各个程序都做到了热情、细致、公正、高效,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通过司法手段支持企业发展。

针对本案中是否存在侵权及侵权行为性质等具体情况,中院民五庭办理该案的法官做了大量调查并在送达法律文书时提前释法明理,后又多次沟通联系,向各方当事人剖析法理,积极推进案件调解。最终,针对石家庄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情况,在中院主持下,当事人各方自愿进行庭前调解并达成协议,被告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不再制造、销售、使用、宣传与原告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开啡尔”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似的包装装潢及带有该包装装潢的产品,并赔偿原告相应损失。原被告对法院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当场履行完毕。石家庄中院通过调解快速、圆满地解决了该起商标侵权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得到君乐宝公司的感谢,既制止了侵权行为,支持了企业发展,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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