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要闻

“李鬼”商标侵权傍名牌惹官司

2017-01-22 08:58:34 来源:燕赵晚报

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乐宝公司)的“开啡尔”牌风味发酵乳,可谓是家喻户晓的品牌,可从去年开始,一个在产品包装、装潢与“开啡尔”极为相似的某品牌发酵乳成了乳品市场的“搅局者”。这个乳品市场上的“李鬼”损害了君乐宝的企业形象。日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院”)通过调解快速、圆满地解决了该起商标侵权纠纷。

自去年开始,市场上出现大量由石家庄某公司生产、加工、销售的某品牌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发酵乳,该品牌产品的包装、装潢与君乐宝公司的“开啡尔”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发酵乳极为相似,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君乐宝公司向中院提起诉讼,称该产品与君乐宝公司知名商品混淆,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来源于君乐宝公司,其行为属“傍名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对其产品的仿冒,严重损害了君乐宝公司的合法权利和企业形象,属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

办理该案的中院民五庭法官做了大量调查并在送达法律文书时提前释法明理,后又多次沟通联系,积极推进案件调解。对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该案,最终在中院主持下,当事人各方进行庭前调解并达成协议,被告承诺不再制造、销售、使用、宣传与原告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开啡尔”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似的包装装潢及带有该包装装潢的产品,并赔偿原告相应损失。原被告对法院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当场履行完毕。(记者 冯月静)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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