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行唐县老康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父子二人因赡养引发的矛盾纠纷一案。
今年1月初,行唐县某村村民杨某来到行唐县人民法院,要将其二儿子告上法庭,法院考虑到直接判决不利于家庭和睦,就委托老康调解室对此案进行调解。
经了解,当事人杨某今年81岁,前几年老伴去世,之前一直由两个儿子共同赡养。近一两年来,其脾气变得越来越乖戾。2016年9月的一天,杨某为家庭琐事和二儿子发生口角,二儿子脾气暴躁,两人互不相让,自此父子二人关系开始僵化。
调解人员上门把父子二人召集在一起,指出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老人上了岁数,说话做事絮叨,情有可原。作为儿女应该学会包容,学会换位思考,懂得感恩。同时又劝说杨某,知子莫若父,二儿子的脾气杨某是知道的,他又不是诚心虐待老人,不能因为和二儿子吵了一架就和他断绝关系。
经过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父子二人终于相互原谅了对方。调解人员趁热打铁,就老人的赡养问题重新和两个儿子签订了协议:老人在兄弟二人家轮流居住,居住期为一年;轮流居住期间各自负责老人的生活起居、生活开销;两个儿子每人每年给杨某500元零花钱;老人生病吃药、住院费用按实际花费数额由两个儿子共同负责。至此,一起父子因赡养引发的矛盾纠纷一案成功化解。(袁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