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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时隔24年首次修订:不得强迫用户卸载合法网络产品

2017-02-23 09:22:59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发

综合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记者于佳欣、赵文君)如何应对互联网恶意竞争?离职员工泄露商业机密怎么办?不正当竞争行为与诚信有何关系?……对于这些新现象新问题,22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作出了规定。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的第一次修订。

拟明确强迫用户卸载合法网络产品属违法行为

【修订内容】增加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包括未经同意,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实施不兼容等。

【专家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新增的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是这一法律修订草案的一大亮点,可以有效避免互联网领域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保护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员工辞职后泄露商业秘密将受罚

【修订内容】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增加规定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增加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对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专家解读】刘俊海说,员工跳槽带走商业机密的案例增多,因此加大对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很有必要。这一条款既有助于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也有助于打造企业诚信,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争者将纳入诚信惩戒范畴

【修订内容】经营者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优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鉴于信用在市场竞争中的特殊重要作用,修订草案增加了对违法行为人的信用惩戒。

【专家解读】上海交通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先林说,修订内容的两大亮点就是民事责任优先和信用惩戒。前者体现了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诚信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创新,通过将违法人纳入黑名单,加大违法成本,倒逼企业自觉遵守公平竞争。

责任编辑:赵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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