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一线聚焦

二次鉴定结果:南京“宝马案”肇事者仍鉴定为精神病

2017-03-02 16:25:05 来源:新京报

事发20个月后,此前备受关注的南京“宝马车肇事案”,因第二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再次回到公众视野。

昨日,记者获悉,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给出第二次鉴定结果,维持首次鉴定意见,仍鉴定肇事者宝马驾驶员王季进事发时患有精神病。多名法律界人士透露,法院在判决时,上述鉴定结果将使肇事者获从轻或减轻处罚。

宝马撞毁马自达致2死

2015年6月20日下午2点,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南京牌照的马自达轿车,遭到一辆西安牌照的宝马轿车横向撞击,车身解体,车内两人当场死亡。随后,宝马车还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

警方在距离现场三四百米处,找到满脸是血的宝马车驾驶员,并将其控制。南京警方确认,宝马车通过路口时,车速高达195.2公里/小时。

事发后,南京警方称,肇事者王季进无吸毒史、未酒驾,系普通商人。2015年6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向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肇事者王季进。

遇难者家属不接受首次鉴定意见

2015年7月初,王季进妻子委托辩护律师,申请对王季进进行鉴定。

同年8月31日,南京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肇事者宝马车驾驶员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遇难者家属不接受,提出补充鉴定。2016年5月9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做出决定,对王季进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重新鉴定。

昨日,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第二次鉴定结果,维持了首次鉴定意见,王季进被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上述鉴定书,获得包括警方、辩护律师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确认。鉴定结果出来后,预计该案将很快开庭。

■ 对话

遇难者父亲:总要过日子 接受结果

昨日,获得这一鉴定结果后,遇难者马自达车驾驶员薛某的父亲薛玉翔告诉新京报记者,两年来,自己几乎没有睡过一天好觉。

新京报:看到鉴定结果时,心里怎么想?

薛玉翔:拖了这么久,已经没有什么期待了。我就拆开,然后从头到尾慢慢看,看到最后说,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心里什么都没有想,一片空白。

新京报:接受这个结果了?

薛玉翔:接受了,不接受能怎么样呢,这么久了,总要过日子。

新京报:这两年生活有什么改变?

薛玉翔:生活全变了。我原来是江苏省冶金机械厂的工人,2000年买断工龄下岗了,后来因为身体不好,一直在家。生活来源就是孩子给钱。现在就靠朋友救济,这一家吃一点,那一家吃一点。

新京报:事发当天,是什么场景?

薛玉翔:那天,孩子说要出门接一个同事,然后就走了,隔了几分钟,就出事了。邻居没敢直接跟我说,过来就问我,你家孩子在不在家,我说不在,他们让我去路口看看,离我们家很近,就两三分钟。乱哄哄的,满地都是车碎片。后来让我回家等消息。

你知道什么叫坐立不安吗?就是有一点希望,又觉得其实没希望。

新京报:未来有什么打算?

薛玉翔:先把现在过好吧。两年了,没有一天能睡好的。不喝酒就睡不着,我知道喝酒对身体不好,但是就是睡不着,能有什么办法呢?做梦老梦见孩子问我,钱够不够花。太可惜了,才25岁。

责任编辑:赵墨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