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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2017-03-16 09:05:33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据新华社电 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15日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任务。民法典将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组成,立法机关目前考虑分编为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

民法总则就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作出规定,构建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

民法总则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总则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民事权利的保护,进一步明确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为民法典各分编和民商事特别法律具体规定民事权利提供依据。

民法总则通过后,现行民法通则规定的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民事责任等具体内容还需要在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时作进一步统筹,系统整合。民法总则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民法总则表决通过,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第一步已经完成。第二步将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为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石

2017年3月15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诞生了。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翻开了第一页。

1986年,我国出台了民法通则,结束了新中国没有系统民事立法的历史。时至今日,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面对社会运行和公民财产状况发生的深刻改变,制定一部统一的民法典势在必行。

“我们不是法人,没有组织机构代码,就不能签合同。制定民法总则的时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个法人身份吧!”宁夏银川兴庆区大兴镇新水桥村已进行村集体股份制改造,村支书王绍利为没有法人身份焦急。

民法总则作出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中国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周光权说:“这涉及数以亿计人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长远发展,有着鲜明的时代特点。”

骚扰电话、骗子陷阱……如何从民法的角度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是人民群众对民法总则的一大期待。

“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这是民法总则对人民呼声作出的明确回应。

调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设立“特别法人”、保护网络虚拟财产……鲜明的时代特征在民法总则中充分彰显。

首次对胎儿的民事权利作出明确规定,被众多法律界人士视为民法总则更加注重保障人民权利的一个缩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轶表示,在继承法的基础上,通过民法总则提高对胎儿的保护程度,体现了对人的全面关怀。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对知识产权作出保护规定;在传统财产权利基础上将投资性权利纳入保护范围……民法总则落实宪法精神,凸显对民事权利的尊重。

针对各界提出诉讼时效过短问题,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期间从2年调整为3年,提醒权利人要及时行使权利。

未成年人遭性侵,刺痛着公众神经。民法总则专门增加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房产交易中,卖方因房价上涨而毁约惜售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由此建议完善民事责任制度。民法总则对此作出回应,在承担民事责任方式中增加了“继续履行”。

为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民法总则草案在审议中多次修改“减免救助人责任”条款,最终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倡导培育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民法总则诞生——中国民法典编纂“两步走”迈出了关键一步。

责任编辑:赵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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