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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校园贷”沦为还不起的“青春债”

2017-03-29 09:27:36 来源:山西日报

【案例】

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针对在校大学生提供的一种信用贷款,申请人只要在网上提交相关资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就可以轻松获得贷款。我省某高校一名女大学生,因日常生活开销较大,便借了5000元的“校园贷”。起初,她觉得借款不多,自己完全有能力偿还。后因还款逾期,借贷公司要求按日支付高额违约金,她只好拆东墙补西墙,通过不同的“校园贷”平台借贷,最后贷款本金和利息高达20万元难以偿还。该女生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到了校辅导员的帮助,最终向公安机关报案。

【剖析】

校园贷 勿变味

刘丽瑛(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副教授)

校园网络贷款以其申贷门槛低、手续简单、方便快捷的优势,被许多在校大学生所青睐。大学生群体的消费需求为各种“校园贷”平台提供了商机,资本的逐利性也打开了“校园贷”生存空间的大门。

然而,一些“校园贷”却不知不觉间变了味,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陷阱。有的大学生为了满足畸形消费需求,在相互攀比和从众心理的影响下,走上了借贷的道路,却因偿债能力不高而债务缠身;有的大学生由于缺乏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借贷消费过程中,既没有对自己的经济能力进行科学准确的风险评估,又缺乏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意识,致使当风险发生时无所适从;还有的大学生由于欠债数额不断增加,受到了催债的恐吓、威胁,甚至是被公开裸照……最终掉入“校园高利贷”的陷阱而无法自拔。“校园贷”高额还贷的压力,打破了这些大学生超前消费、实现理想的“美梦”。

大学生要避免陷入“校园高利贷”的陷阱,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理性消费。大学生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要做到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要对自身及家庭的消费能力有一个合理的认识,了解财富创造过程的艰辛与不易,以学业为重,摆脱消费中的攀比心理和虚荣心理,树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和适度消费的消费观。

其次,大学生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对一些金融诈骗陷阱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轻信任何贷款套现的宣传,懂得正规的贷款机构是不会在未放款之前收费的,对于贷款利息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申请材料又要求很低的情况要特别慎重,有条件的还可以在工商部门的网站上查验贷款机构的信息和资质。

再次,大学生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在任何不信任的网站或是电话中泄露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和密码;也不能因为同学情谊而将个人身份信息通过拍照、视频的方式,随意提供给做网贷的同学冲业绩,甚至是套现消费。大学生多数都已经成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对自己负责,不论是面对“校园贷”还是未来不可知的社会风险,大学生都应该不断提升自我辨别的能力,防止被骗子利用,保护好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

最后,大学生要培养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即便在进行超前消费时,也要仔细斟酌,做好事前的预算,确保自身具有还款的能力,贷款后要及时还款,避免因拖延还款而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不良信用记录。

此外,家长和学校辅导员也应经常与学生沟通,了解其经济情况,对一些不合理的消费借贷应及时加以引导,避免不良后果的产生。作为平台监管的部门也应负起责任,还学生一个安全、干净的校园。(刘丽瑛 赵晓凯)

责任编辑:赵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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