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法院

拼酒量争媳妇 荒唐事酿血案

2017-04-12 09:22:18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赵墨)媳妇是你的还是我的?一家鸡公煲饭店里,两名男子为争媳妇拿着啤酒瓶厮打在一起,最终导致一名男子被扎成重伤二级,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付某结婚时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其与妻子黄某办理了结婚典礼后就共同生活在一起,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二人育有一名3岁的女儿。2014年,付某出国务工,留在国内的妻子黄某认识了男子任某,并与其交往,结成了男女朋友。付某回国后,黄某更是不在家住,并且很少去看望女儿。因为女儿总是对付某说要找妈妈,于是付某约黄某和任某一起出来谈谈。

三人在一家鸡公煲饭店内见面,付某向任某提出,谁喝酒喝过谁,黄某便跟谁走。黄某和任某都点头同意后,付某向饭店要了两箱啤酒,开始与任某拼酒,喝到十几瓶时,付某和任某因为付某先喝了任某没有喝,两人发生争吵,继而互相撕扯,二人都拿起啤酒瓶与对方撕打,在双方撕打过程中,任某的右上臂被付某手持的半截带茬口的啤酒瓶划伤。

看到任某的手臂血流不止,饭店老板急忙拨打了110。民警过来后,付某情绪激动,一下子搂过黄某,手持半截啤酒瓶子抵在自己以及黄某的颈动脉处与警方对峙,半小时后趁付某分神之际,警方将付某控制住。黄某陪任某到医院进行治疗,后任某的伤情被鉴定为重伤二级。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付某的姐姐与被害人任某达成赔偿协议,付某赔偿任某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任某对付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与被害人任某因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不当而产生争执,二人继而持啤酒瓶互相撕打,致任某右上臂被利器划伤,达重伤二级,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付某当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案发时,任某也持啤酒瓶与付某撕打,被害人任某在本案中有一定过错,酌情对被告人付某从轻处罚;被告人付某亲属与被害人任某达成赔偿协议,任某对付某表示谅解,法院酌情对被告人付某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责任编辑:赵墨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