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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伤不知雇主是谁 法援律师维权找源头

2017-04-12 09:37:22 来源:河北法制网

本报记者 鲍娜军

维权事件

2016年1月,平山县某村王某随齐某出门干活,在雇佣劳动转场的时候骑自行车摔伤住院,花去医药费17000元。期间,齐某未支付医药费,且王某也一直不知谁是真正的雇佣者。2016年10月,王某来到平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指派河北英汇律师事务所封律师办理此案。

维权过程

援助律师了解案情后,直接向平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齐某。法庭上,齐某指出真正的雇佣者李某。尔后,原告撤诉再次提起诉讼,增加被告李某。在此期间,律师建议原告通过县法院委托进行评残鉴定,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62000余元。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今年1月,封律师继续代理二审案件,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维权观点

本案是一起工伤损害赔偿案件。原告在未明确真正雇佣者的情况下提供劳务,后不幸发生工伤事故,产生工伤索赔难问题。追其根源,原告未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产生纠纷后不利于原告依法维权。

维权提醒

援助律师提醒劳动者,提供劳务前,应签劳动合同。若发生欠薪、工伤等纠纷时,劳动合同是最重要的依据之一。虽然工作牌、考勤表、工友证词等也能证明劳动关系,但是,这些证据能不能被取信,还需判断,取证也耗时数月。

责任编辑:赵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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