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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某幼儿园老师针扎虐待儿童案于今日开庭审理

2017-04-27 17:06:48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4月27日讯(记者韩向明)今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某连锁幼儿园生活老师宋某虐待儿童一案,该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禁止从事看护工作三年。据悉,对被告人宋某判刑的同时作出禁止其从事看护工作三年的判决,是长安区法院刑事审判首次对“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告人适用“从业禁止”的规定。

庭审现场

据了解,被告人宋某系某连锁幼儿园生活老师,2016年11月28日下午,被告人宋某因厌烦孩子们吵闹,使用大头针对四名儿童进行针刺、恐吓,对孩子们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4月27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宋某在审理过程中对相关事实无异议,且相关证人、证言及物证等证据充足,基于上述事实,长安区人民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第三十七条之一、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宋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禁止从事看护工作三年。

解读: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名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该罪侵犯的客体是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的人身权利。

责任编辑:赵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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