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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捣毁特大跨省盗销手机团伙 收缴被盗手机170余部

2017-05-04 10:00:46 来源:河北法制报

警方缴获的被盗手机。

抓捕犯罪嫌疑人。

一段时期以来,唐山市中心区频发手机被盗案件。唐山市公安局与路南公安分局联合作战——

□ 文/图 本报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赵昕

盗窃团伙浮出水面

2016年10月以来,唐山警方多次接到唐山市中心区群众手机被盗的报案。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唐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会同有关部门经过分析发现,近一段时间,手机盗窃案已由几处高发区向社区及城乡接合部蔓延,且团伙性质明显。通过前期侦查,一个有组织的盗窃手机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案件调查期间,正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凤城百日攻坚会战”伊始,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三平在部署会上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持‘零容忍’理念,抓现行、挖团伙、打流窜,做到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

随即,市公安局迅速将此案列为重点目标案件,召开调度会,成立专案组,责成路南公安分局根据已获取的线索开展前期侦查。

盗销“链条”显露踪迹

接到任务后,路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邢涛牵头组成信息研判、视频侦查和调查取证等小组,全面汇总全市手机被盗案件,梳理作案特点等,调取发案现场及周边的视频资料,剥茧抽丝,从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线索,固定相关证据。

经过前期侦查,一个叫蒋某的嫌疑人纳入办案民警视线。办案民警通过对蒋某的社会关系调查得知,其为社会闲散人员,游手好闲。此人手下控制着两个扒窃团伙,每个团伙三至五人不等,每天包车在全市流动作案。其控制下的扒窃团伙作案手法老练,有时一天扒窃手机数十部。每晚蒋某从两个团伙头目处将扒窃来的手机收走,并支付赃款,再每隔三天将被盗手机交给收赃人员熊某某,转往深圳销赃。随后,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发现赃物销往深圳市某二手手机市场黄某甲处,而那些被盗手机再由黄某甲进行翻新后重新流入市场。

办案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犯罪团伙成员反侦查能力极强,不停更换作案车辆、手机及卡号,并使用虚假身份作为掩护以逃避打击。

线索调查陷入“迷雾”

2017年3月20日,办案民警马不停蹄赶到深圳,对黄某甲进行全面调查取证。通过侦查获悉,黄某甲及其家族成员多人均在某二手手机交易市场内参与经营,拥有多个摊位,每天收取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手机,进行翻新后再销售。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办案民警做好了抓捕的准备。

然而在调查中,深圳警方对手机市场进行了一次例行稽查。这一本属正常的举动却惊动了嫌疑人,让黄某甲感到了一丝危险,并通知熊某某停止交易。随后,两人切断了所有联系。身在唐山的蒋某在得知情况后也通知了两个扒窃团伙成员到外地躲避,之后其联系全部停滞。这一意外使侦查工作一时陷入被动。

在案件分析会上,专案组经过仔细推敲和认真分析梳理,认为嫌疑人蒋某急于归还大量外债,会在短期内继续组织盗销。办案民警24小时毫不松懈地紧盯蒋某、熊某某的动向。

功夫不负有心人。4月1日凌晨4时许,负责跟踪的办案民警发现,熊某某驾驶黑色轿车前往蒋某租住地接头,随后又于早晨6时驾车赶到路北区一居民楼,将一包裹背入楼内。办案民警分析,此居民楼某一住室应是熊某某用来放置被盗手机的库房。而这时蒋某、熊某某等人的接头时间、方式也变得更为隐蔽,由原来白天交货改为凌晨4时至5时交货,并将赃物放在家中改为存放在出租房内。

4月10日5时,民警发现,狡猾的熊某某为躲避侦查,从租住地取出一个包裹驾车离开后,将自己的车停在路边,拼车去了北京。

循迹追踪多地收网

得知这一情况后,专案组分析,该团伙很有可能改变了赃物的交易方式,必须立即行动,查明赃物去向,多地收网。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王占富、路南公安分局局长杜英协调各警种部门,成立七个侦查抓捕组,赶赴北京、深圳和本市盗窃团伙居住地,对相关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收缴被盗手机。

在北京,抓捕组迅速查清了熊某某将赃物交给了在北京的黄某甲之姐黄某乙,由黄某乙销赃。在获悉黄某乙已将赃物发往深圳的信息后,赶赴深圳的办案民警通过估算赃物送达时间,对黄某甲柜台进行了严密监控。

4月11日清晨,专案组果断下令收网行动开始,三地办案民警同步开始抓捕。7时30分,收赃重要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在其租住地最先落网。在随后的13个小时内,其他六个抓捕组成功抓捕另外11名犯罪嫌疑人,收缴大量被盗手机和赃款。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作案事实。据了解,2016年10月份,蒋某主动联系东北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李某甲、杨某某等十余人,由蒋某本人出面租车作为该团伙作案交通工具,在路南、路北、丰润等地疯狂作案,至今共收取被盗手机约1000部,并分90余次出售给熊某某,获利数十万元。深圳负责销赃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甲对其收受熊某某交来的被盗手机销赃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唐山警方成功打掉了这个特大跨省盗销手机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初步收缴涉案账本14本、赃款8.8万元、银行卡23张、被盗手机170余部、手机主板13个、被盗手机登记簿2本、作案车辆4辆、作案工具一批。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孙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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