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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高新检方首次公开宣布一起存疑不起诉案

2017-05-09 10:04:13 来源:唐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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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活动因其法律适用程序、职权运行方式相对封闭而显得极为神秘,公开审查、公开宣告正是检察机关揭开面纱的一项自我改革,通过检察官与侦查机关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良性互动,让他们平等地参与到刑事案件的审查活动中,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唐山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一起故意伤害存疑不起诉案。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杜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均为载客司机,因为交通事故理赔问题双方发生口角并大打出手。案发后5日,被害人张某某到医院诊断为左膝半月板损伤并鉴定为轻伤二级,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张某某的成伤机制不清,经过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仍然无法证实张某某的致伤原因,承办检察官认为此案证据不足,建议对王某某、杜某某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如果按照传统程序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必然会造成双方矛盾升级,还会引起被害人对检察机关“暗箱操作”的质疑。为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高新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审查活动,成立办案小组,制定详细的方案,分别听取了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本案的意见,咨询了法医的意见,在与案件各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后,公开宣布了对王某某、杜某某的不起诉的决定。

在检察官与双方当事人再次观看相关视频并对双方不理智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双方都沉默不语。见此情景,承办检察官进行了释法说理。双方均表示如果当时不那么冲动,如果每个人都能少说一句话,也不至于造成这种结果。王某某、杜某某当场主动提出想要赔偿张某某的经济损失,承办检察官在尊重双方和解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劝说,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活动中,张炳泽检察长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两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教育,对侦查机关在本案中取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纠正意见,侦查机关当场表示要认真整改,完全同意该案件的不起诉决定。

此案为该院首次尝试公开审查、公开宣布办案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于季男 魏伟 刘羽)

责任编辑:秦秋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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