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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转走了我的钱?

2017-05-22 10:15:08 来源:河北新闻网

武先生银行卡里的钱接二连三的被人转走了,只得赶紧去银行冻结账户查流水,查了半天,哪里想到,竟然是自己的朋友偷偷把钱转走了,这可怎么办!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蔡某是武先生工作单位领导的亲戚,两个人又住在一个楼,一来二去也就认识了。刚认识的时候,蔡某做过一些刷银行卡放贷的事情,武先生也曾帮蔡某找自己的朋友周转过资金,就这样二人越来越熟悉。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23日期间,蔡某陆陆续续向武先生借钱,并承诺还款时给武先生3分的利息,武先生便把钱借给了他,随即蔡某书写了借条。后来,蔡某又到武先生单位找他借5万元钱,武先生没有借给他。又过了十几天的时间,武先生突然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钱被人转走了,便赶紧去银行把账号封了并打印了银行流水,这一看才发现,自己银行卡里钱都转到了蔡某的账户里,总共是58万元。武先生找到蔡某,蔡某承认是自己用手机银行转走了这些钱,并承诺会尽快还给他,随后陆续转账11万元给武先生。再后来过了些日子武先生就联系不上蔡某了,其私自转走的钱尚有47万元一直未退回。

蔡某究竟是怎么把自己的钱转走了呢?这点让武先生很是纳闷。庭审中,蔡某供述,因二人一起办理银行卡,武先生不懂怎么操作手机银行,蔡某就帮他办理了,同时也记住了他的手机银行密码。后来蔡某找武先生借钱,因为柜台已经关门了,就让武先生用手机银行转账,他不会操作,蔡某就用自己的手机登录武先生账号进行了转账。2014年5月份的时候,因为欠别人钱太多急需还钱,蔡某就直接用自己的手机登录武先生的账户给自己转了58万元。

桥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未经被害人武先生许可,通过自己的手机登录武义银行账户转款,秘密窃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蔡某辩称,其在转款后告知并取得武先生的同意,应属于借贷行为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未经款项所有人武先生同意私自秘密转款,在转款后,没有及时将款项归还武先生,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武先生何时报案并不影响蔡某盗窃罪的构成,蔡某辩称属借贷行为的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最后,桥西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依法追缴或责令被告人蔡某退赔尚未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7万元,返还被害人武先生。

法官提醒:希望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不要随意告知他人,也不要轻易用别人的手机登录自己的账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尽量不在公共WIFI下进行网上支付,防止银行卡信息和密码泄露。尽量开通银行短信通知功能,这样可及时发现被盗刷的情况。

责任编辑:赵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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