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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翻脸捅伤哥们 领刑四年半

2017-07-05 16:36:27 来源:河北新闻网

多年好友一起吃饭,好好的饭局却因为散场时替朋友劝架而招来“祸端”,被多年的朋友捅成重伤。近日,石家庄市桥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黑龙江人王某,今年24岁,2006年在天津打工时认识了房某。之后王某当兵,2015年复员后来到石家庄打工。多年来,虽然两人不经常见面,但是一直保持着联系。王某到石家庄工作后,邀请在天津的房某也来到了石家庄。2017年1月30日凌晨1点多,王某打电话叫房某到饭店一起吃饭,凌晨6点多,饭店老板催促王某等人尽快离开,因为喝了几杯酒,王某和饭店老板发生争吵,房某等几位朋友劝王某离开,在劝说过程中,王某觉着房某讽刺自己,便又和房某发生争执,之后被朋友们劝开。

房某和朋友们离开饭店,在路上接到王某打来的电话,让房某在原地等他。几分钟后,王某拎着一根木棍找到房某,二话没说就朝房某身上打了过去。房某看在王某喝多了酒的份上,再加上两人多年的朋友关系,他并没有还手。棍子很快被两位朋友给夺下来,没想到,王某又从衣服内拿出一把匕首,胡乱的朝房某前胸和后背扎了过去。之后,王某逃跑,房某被朋友们送往医院救治。后经鉴定,房某伤势为重伤二级。王某随后被网上追逃,两个月后在火车上被民警抓获。

桥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房某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王某持匕首故意伤害房某身体,致房某重伤二级,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持匕首故意伤害被害人房某,对王某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最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赵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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