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法院

男子盗窃抗拒抓捕变抢劫领刑三年半

2017-07-10 19:07:26 来源:河北新闻网

二男子酒后起贼心盗窃建筑工地钢筋,不料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被工地值班人员发现,为抗拒抓捕二人与工地人员发生争执推搡,还手持器械与工地人员对峙,结果盗窃转化为抢劫被严惩。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酒后抢劫的刑事案件。

今年3月的一天,因与女友吵架心情不好,张某半夜约朋友孟某喝酒解闷,喝到凌晨3点后,二人醉醺醺溜达到了市区二环边的某建筑工地。张某发现该工地的钢筋加工场地存放着大量钢筋,由于一直没有工作,手头比较拮据,酒精上头的张某便想偷点钢筋卖钱。随后,张某在路边拦了一辆白色货车,谎称自己是工地负责人,要处理一批废钢筋。货车司机跟着张某将车开进工地的钢筋加工场地,开始往车上装钢筋,孟某听从张某安排在路口放风。装车过程中,被工地巡逻人员发现,巡逻人员立刻通知工地负责人有人偷钢筋,工地负责人随即带领多名工地人员赶到现场。小货车司机看到工地人员赶来,立即驾车逃离现场,剩下张某被工地人员团团围住,因害怕挨打,张某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一米多长的钢筋护在身前,与工地人员对峙,同时打电话给其另外一个朋友王某,称有人要打他,让其赶紧开车过来接他。

在路口放风的孟某看到小货车匆匆开走,听见工地有吵闹声,赶到现场发现张某正在跟工地人员争执,其中一个工人正要打电话报警,为了阻止对方报警,孟某上前推搡正要报警的工人,并将对方电话抢到手里。此时,张某另外的朋友王某驾车赶到,张某匆忙上车,工地人员在王某的车前放置木头阻止其开车逃离,孟某冲上去将木头搬开,帮助王某、张某二人开车逃走。孟某当场被工地工人抓获并交给赶来的民警。开车逃走的王某、张某慌忙中走错路,被工地停放的一辆搅拌车堵住,最后二人弃车逃走。后经鉴定,张某、孟某二人涉案的钢筋重量8吨,价格每吨2300元,鉴定价值18400元。4月7日,张某在律师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但辩称自己仅是酒后盗窃,拒不承认抢劫的犯罪事实。

桥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孟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使用凶器相威胁,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张某虽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但对于抢劫的过程并未如实供述,且当庭认为不构成抢劫罪,其行为不构成自首。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孟某犯抢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同时,继续追缴被告人张某、孟某违法所得钢筋,追缴后返还某建筑公司。

法官说法,在本案中,张某、孟某及其辩护人均认为不构成抢劫罪。经法院查明,张某在被发现后从工地捡起钢筋并威胁被害人,孟某辱骂、抢夺工地工人的手机阻止其报警并帮助张某逃跑,有二人供述及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相互印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综上,其二人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故法院对张某、孟某及其辩护人的不构成抢劫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责任编辑:赵墨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