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法治要闻

恋爱无果成“小三” 感情纠纷闹上法庭

2017-07-17 15:46:02 来源:广州日报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一名经商的女子阿丽(化名)自称男友隐瞒结婚事实,令其被“小三”。不仅如此,男友还跟自己闺蜜生了私生子,让其代养。上门讨说法时,阿丽被男友的儿子驱赶受伤,遂起诉男友及其儿子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日前,法院对这起感情纠纷作出终审判决,男友的儿子被判决赔偿医疗费等5000多元。男女关系纠纷不属于案件处理范畴,法院不予审查认定。

自称被骗当了7年“小三”

阿丽起诉称,她于1998年来广州经商,2002年12月15日与老刘相识。老刘对她隐瞒已婚事实,两人迅速发展为恋爱关系并同居,阿丽分别于2003年9月、2005年10月两次为老刘做流产手术。阿丽年龄渐长,向老刘提出结婚,但老刘只是敷衍了事。

阿丽称,2008年前后,她发现老刘与自己闺蜜厮混在一起。两人还生下私生子,并瞒着她,让她帮忙代养。阿丽在2014年才发现此事,为抚养这个私生子付出了七年的艰辛。事情败露后,老刘便冷落她,并在当年7月向她提出分手。

阿丽说,老刘欺骗她,请求法院判决老刘赔偿她精神损伤和工作损失。

被男友儿子打伤 诉上法庭

阿丽还将老刘的儿子刘某告上法庭,她说,因为自己付出了7年青春不愿分手,多次找老刘理论,甚至跟踪、堵截,均未果。期间,老刘多次派其女儿、儿子刘某及手下教训她。去年2月6日约11时,她到老刘位于荔湾区康王北路的小区,希望老刘能给个说法,也希望能挽回两人的感情,没想到在小区大堂遭遇老刘的儿子刘某堵截不让她见老刘。

阿丽称,刘某将她拖出大堂殴打,致其左腕肿痛,拇指活动受限,只好报警处理。受伤后,她多次向老刘追讨损失无果,请求法院判决刘某和老刘赔偿其经济损失4.4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男女关系不属本案处理范畴

老刘和儿子刘某辩称,阿丽用跟踪、蹲守、追逐、推扯、谩骂、强闹民宅等手段寻衅滋扰。阿丽与老刘之间是不正当男女关系,在2014年11月12日前发生过纠纷,派出所已经出面调解达成协议,阿丽承诺收到补偿款后不再寻衅滋扰,但此后她还是不断骚扰老刘。

法院一审认为,去年2月6日发生的事件,刘某存在过错,但老刘不在现场,阿丽所述在该事件中所受到的损害与老刘无关。至于阿丽与老刘之间的男女关系纠纷不属于本案处理范畴,对此本院不予审查认定。经查,阿丽因该事件造成的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共5352.29元,遂判决刘某向阿丽赔偿5352.29元。日前,广州中院维持原审判决。(魏丽娜)

责任编辑:高薇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