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频道

联合调解+上门听证 安新检察院促成刑事和解 化解兄弟矛盾

2022-09-29 14:03:30 来源:河北法制报

扫码阅读手机版

河北法制报讯(周丹、梁欢)本是表兄弟,却因为摆摊做生意占地引发故意伤害案。安新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联合调解促成刑事和解,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9月16日,依法对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促使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7月15日,安新县检察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与被害人韩某某系表兄弟,双方因摆摊做生意占地问题发生争执,后嫌疑人将被害人打伤,致被害人肋骨骨折,系轻伤二级,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经了解,双方并无宿怨,因此事产生矛盾,一直未达成和解。

承办人考虑,这起纠纷发生在表兄弟之间,不能简单地一诉了之,应该想办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才是重中之重。为此,检察官来到村里找到村党支部书记,说明情况,一起来到当事人家中调解。“你们双方是兄弟关系,日后还要多联系,恩怨宜解不宜结,手足情深情意浓。”检察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陈某某主动到韩某某家道歉。8月31日,在检察官和村党支部书记联合调解下,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某赔偿了韩某某全部经济损失,取得韩某某谅解。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理案件的公开透明度,9月13日,检察官组织人员来到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委会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基层组织人员、侦查人员、辩护人、双方当事人参加。“我对韩某某造成了伤害,深表歉意。”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真诚认罪悔罪,并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作贡献。被害人韩某某表示:“我和陈某某是兄弟关系,现在陈某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对陈某某表示谅解,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意见。”听证员也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意见,对检察院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会后,检察官再次就案件进行情、理、法交融的耐心解释与劝导,兄弟二人当场握手言和。

听证会后,安新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少捕慎诉”的刑事司法政策,9月16日,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责任编辑:张汉枫

相关新闻: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