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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千年古乐奏新声

2022-09-29 14:33:17 来源: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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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雄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雄县古乐”的一处传承场所里,鼓乐齐鸣、笙瑟应和,几位演奏者正在以一曲古乐向我和我的同事们表达敬意和谢意。台上的演奏者倾情吹奏,台下的我们听得如痴如醉。一曲悠扬婉转的古乐演奏完毕,现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宽敞明亮的传承场所、传承人和学员们热火朝天的教学场景,彰显了这项传承近千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然而,今年5月我和同事们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这项“文化瑰宝”时,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聚焦传统文化、民间文艺、传统知识保护,积极稳妥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损害案件”。这一意见发布后,雄安新区检察分院立即研究部署,决定按照意见要求,对辖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进行一次摸底调查。今年5月,我跟随雄安新区检察分院和雄县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同事,对雄县两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雄县古乐”和“鹰爪翻子拳”的保护和传承情况进行了走访。在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两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存在无传承场所、保护经费不足、传承人培养力度较小等问题。特别是“雄县古乐”,受到没有传承场所的制约,演奏的教学和排练只能在几位老传承人家里轮流“打游击”,乐器也只能存放在各家的仓库甚至门洞下面,不但给传承工作造成极大不便,还影响了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走访中,“雄县古乐”的传承人王福柱对我们说了一番掏心窝子的话:“条件差、吃点苦我们都不怕,怕的是这门技艺在我们手里被埋没了,对不起老祖宗……”

王福柱的一席话也深深地触动了我们。回来后,针对走访发现的问题,雄县检察院逐级请示,省检察院批示将此案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过程中,雄安新区两级检察机关分别与新区宣传网信局、雄县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座谈沟通,并就“加强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雄县文化和旅游局召开磋商会议。会上,检察机关对提供场所、加强经费保障及传承人培养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雄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落实整改,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雄县古乐”四支队伍分别提供了专门的活动场所,为“鹰爪翻子拳”提供了经费保障,并组织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演出活动。

8月23日,当我和同事们再次走访时,看到“雄县古乐”的四支队伍都已经用上了宽敞明亮的场所。传承人王福柱拉着我们的手激动地说:“感谢检察机关和文化旅游局,我们有了专门的场所,再也不怕乐器风吹日晒,也不怕吵到邻居了!” 雄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还表示,他们已经为这些场所定制并挂上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的牌匾。下一步,他们还将根据雄安新区发展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谋划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保护和保障。

听到千年古乐吹奏出新声,我既骄傲自豪,又感到责任重大。“无文化传承,无雄安未来。”在参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的同时,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们更应该注重文化遗产的保护及传统文化的弘扬,延续文化基因,展现精神魅力,向世界展示雄安新区特有的“文化名片”,用检察力量精心呵护这些“文化瑰宝”。(讲述: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官助理任美宁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郑伟)

责任编辑:张汉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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