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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持续深化“五大工程”建设 着力打造“枫桥式”司法所

2023-03-09 10:50:58 来源: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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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河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近日,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决定2023年在全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暨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活动。

提升年活动遵循“攻坚克难、破解瓶颈、做强阵地”的工作思路,明确了持续深化政治建所、固本强所、业务立所、人才兴所、保障优所“五大工程”,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全省影响力的枫桥式司法所,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和基层法治建设根基。一是持续深化政治建所工程。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司法所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二是持续深化固本强所工程。切实加强县(市、区)司法局对司法所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根据需要推动在开发区等区域设立司法所,积极主动承担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职能,确保基层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落实。三是持续深化业务立所工程。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提质增效创品牌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宪法七进”、“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深化巩固“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成果,让人民群众享受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持续深化人才兴所工程。统筹使用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等各类编制资源,加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研讨交流和集中轮训,提升司法所干部履职能力。五是持续深化保障优所工程。进一步改善司法所业务用房,加强司法所装备和经费保障,保障司法所履职需求。

通知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作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抓手,自觉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把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通知围绕推进“五大工程”建设,明确了党建示范引领有力、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职能作用发挥突出、队伍素质能力过硬、基础保障坚实完善5个方面22项“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标准。

责任编辑:李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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