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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水共治”协同履职,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与河北省石津灌区事务中心建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机制

2023-07-28 16:59:4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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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丁子轩 通讯员 陈丹清)为扎实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 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工作,针对河北省石津灌区水资源保护治理需要,以案促治,督促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执法,7月27日,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会同河北省石津灌区事务中心、长安区农业农村局会签《检水共治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简称《机制》)。

石家庄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利刚,省石津灌区事务中心副主任刘光弟,长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盖朝龙出席会议。盖朝龙检察长主持会议。省石津灌区事务中心、石家庄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长安公安分局、长安区相关镇政府和派出所、长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开始,盖朝龙检察长通报了“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工作在水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办案情况,并就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办案协同机制建设做出安排部署。之后长安区检察院介绍了通过摸排调查发现的石津灌区管理范围内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防护网破坏等违法行为,并就保护石津灌区现行法律及行政机关权责清单做出说明。各职能部门分别就灌区治理管护介绍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了行政管理和司法办案共识。

《机制》指出,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建立公益检察、水行政协作办案机制,督促主管主办部门严格落实保护和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及时修复治理受损的灌区生态环境。要求各部门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河长+检察长”制度,依托基层综治网格员平台,组建水环境保护巡查队伍,负责做好灌区沿线安全保护的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农业农村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由公安机关处理。并决定各方要加强诉源治理,通过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做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过程治理和末端管控,完善预防性制度, 提升管水、治水法治水平,推进问题整改。

省石津灌区事务中心刘光弟副主任充分肯定长安区检察院在石津灌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努力,并表示积极推动水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在石津灌区水资源管理、水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广泛开展协作,以法治构筑水安全屏障。

石家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利刚表示,要充分发挥《机制》作用,引入群众力量,接受群众监督,助推全民参与,不断巩固协作成果,扩大协作影响。

此次出台协作机制,将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整体效能,依法加大石津灌区生态保护监督力度。

责任编辑:丁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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